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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关于成立党校分校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17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处、直属单位、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党校教育体系,推动党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党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党校分校管理办法(暂行)》,决定成立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党校分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

(一)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党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分校(简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党校”);

(二)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党校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分校(简称“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分党校”);

(三)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党校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分校(简称“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分党校”);

(四)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党校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分校(简称“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分党校”);

(五)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党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校(简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党校”)。

二、组织设置

(一)分党校校长由各学院党委书记兼任,常务副校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兼任;

(二)分党校设干事1名,由学院组织员兼任。

三、分党校主要任务

(一)制定分党校规章制度,完善分党校工作流程,管理分党校日常事务;

(二)对分党校每学年进行课程规划,制定培训计划、指定教师、审定教材,做好分党校教师的准入、认证、退出工作,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三)对分党校学员进行学籍管理、培训授课、结业考核,并保管分党校的培训材料和学员档案;

(四)指导本院师生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类学习活动;

(五)接受党校代表学校党委对分党校的业务指导,根据校党委统筹安排,协助落实党的思想政治理论培训、专题座谈调研和爱国主义教育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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