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深圳)宣】(李晓慧 文/图)11月27日,哈工大(深圳)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暨2020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培训。
哈工大副校长、哈工大(深圳)常务副校长甄良主持会议。校长助理马广富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专题重要文章,深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四级调研员龚亚玲就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做专题辅导。
哈工大(深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学院、研究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甄良强调,《政务处分法》是继《监察法》之后,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出台的又一重要法律,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出的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反腐败国家立法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学校实际,甄良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全校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理论学习,学深悟透、知行合一;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学法普法氛围,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三是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完善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把依法治校要求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马广富带领与会人员全面回顾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所涵盖的“十个坚持”。他指出,在刚刚举行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再次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入回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这要求高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勇担历史责任和使命,培养依法治国、遵纪守法的高层次人才。
在辅导报告环节,龚亚玲就《政务处分法》的立法风格、适用对象、处分种类及其影响期、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同时结合高校案例予以针对性地讲解。她指出,制定出台该部法律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在要求,是规范政务处分工作的重要保证,对于规范制约公职人员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现场